乙级政府采购资格认定审核
2016-05-04
乙级政府采购资格认定审核
一、办事程序
大厅取号——窗口受理——审核——报省厅——批准
二、申请材料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2、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4、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开标场地,总建筑面积原则不低于200平方米,以及电子监控等办公设备设施
5、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取消资格的行政处罚。
6、有参加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规和采购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职人员
6、专职人员总数不得少于十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不少于专职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四十
三、政策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11]4号
四、承诺时间
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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